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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博娱乐城地震抢险应急预案

来源:    作者:    日期:2016-07-01 15:20:15    点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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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减灾法》、《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地震减灾的公路保通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对局管养公路造成的损失,根据《兰州公路管理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体系

    为了加强局地震抢险工作的领导,成立两级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局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养路计划科、技术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安全管理科、局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单位组成,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局长

    指 导 员: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局其他领导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

    局设地震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地震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

    值班电话:0931-8871531

    联系电话:13919859960

    应急信息报送电话:13919859960

    传    真:0931-8871531、0931-8824738

    (一)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成员:

    1、综合组

    组长: 工会主席

    成员: 审计科科长、技术科科长、安全管理科科长、人事劳资科科长。

    2、道路检测保畅组

    组长:分管养护生产的副局长

    成员:养路计划科科长、副科长,技术长科长、副科长,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3、抢险救灾组

    组长:局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财务资产管理科科长、应急抢险保障中心主任,收费公路管理所所长。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党委书记

    成员:党委办公室主任、养路计划科科长、财务资产管理科科长、工会副主席、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5、防震救灾宣传组

    组长:党委书记

    成员:党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纪委副书记、团委书记。

    二、职责及任务

    (一)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1、震前是局防震减灾工作重大问题的指导、协调和决策机构。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变为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全面负责地震抢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综合组

    1、检查督促协调各组的工作和实施方案的落实。

    2、迅速收集了解辖区内的灾情和震情动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必要时组织人员赴灾区的工作。

    4、组织和筹集用于抗震救灾的资金,并合理使用。

    5、负责处理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6、负责救灾值班和有关统计工作。

    (三)道路检测保畅组

    1、在平时要加强对公路沿线地质和危旧桥涵等构造物的隐患排查,并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

    2、平时加强对公路的预防性养护,对公路沿线排水系统和易发生水毁等自然灾害的路段,做好排险加固工作,保证管养公路满足抗震减灾的要求。

    3、地震发生后,应迅速查明道路、桥梁受损情况,加强对路面裂缝、沉陷、桥涵裂缝等不影响车辆通行部位的监控;对影响车辆通行的危桥、危涵等危险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对因桥梁断裂或道路塌方等造成道路中断时应请示上级后进行封闭,并做好迂回路线的选择工作。

    4、地震发生后,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疏通、修复被破坏、阻塞的桥梁、道路,尽一切可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证抢险救灾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进出。

    (四)抢险救灾组

    1、在震前预防阶段,主要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编队训练,并落实好抢险器材的准备工作。

    2、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集结人员、物资和机械设备,根据上级命令迅速开赴灾区,进行被埋压人员的抢救、重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送,并参与重大受损工程的抢险。

    3、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负责排除我局管养路线险情,最大限度减轻损失;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处置如泥石流、坍塌等地震次生灾害等的发生。负责拟定畅通的道路抢险路线、方案及开辟救灾绿色通道。

    4、 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负责调查、核实公路险情或灾情,会同专家对公路险情或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防对策及措施,制定灾害抢修计划,并负责受损道路、桥梁的抢险抢修抢通。

    (五)后勤保障组

    1、按照平震结合的原则,做好钢材、水泥、木材、编织袋、帐篷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工作。

    2、地震发生后调运粮食、食品和救灾物资。

    3、负责调配道路桥梁抢险和保畅所必需的机械设备。

    4、负责运力调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输送。

    5、及早做好抢险机械设备和筑路材料等必要的技术和物资储备。

    (六)防震救灾宣传组

    1、在震前做好防震减灾的宣传工作,使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地震的危害,明确自己的职责,提高快速应变能力。

    2、在震前普及地震科普知识,使广大职工增强防震避险、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3、地震发生后围绕抗震救灾的先进事迹、模范人物情况,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意图、决策传达给每一位职工。

    4、负责抗震救灾对外报道事宜。

    (七)地震抢险应急处置办公室

    1、贯彻执行局公路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传达领导小组调度指令。

    2、根据地震抢险小组的请求,指导和协调地震抢险工作的具体问题。

    3、负责收集汇总地震抢险信息,交技术科、养路计划科审核后,由办公室通过合适的渠道向社会发布。

    4、负责处理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保障力量

    防震期间,局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局和当地防震减灾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地震中长期及临期预报等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抢险救灾预案,做到人员、材料、机械设备“三到位” 。震后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随时听从指挥和调度,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受伤人员及时安全运送和道路的畅通。

    (一)人力保障

    局成立应急抢险突击队281人/13支。

    (二)物资保障

    局在原有物资储备点的基础上,整合物资储备资源,按照局属各单位应急抢险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设改造物资储备点9处,储备了96种应急物资。

    (三)运力保障

    1、养护中巴车

    共安排养护中巴8辆,用于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地震应急抢险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调度。

    2、货运车辆

    全局共安排货运车辆25辆。

    (四)设备保障

    1、施工机械:全局预备用于应急抢险的设备有:装载机5台、压路机10台、挖掘机1台、平板车1辆、发电机组1台、抢险卧铺车1辆、高空作业车1辆、油罐车2辆、防撞墙1个、照明车1辆。

    2、交通指挥疏导车10 辆。

    (五)资金保障

    局根据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足额拨付应急专用资金用于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应急材料储备和应急装备购置和维修保障。

    (六)通信保障

    局机关与局属各单位之间建立通畅、快速的通信联络渠道,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

    四、地震灾害分类及预警状态

    (一)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按其性质、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见下表:

    (二)预警状态与应急响应

    当出现Ⅰ、Ⅱ级地震灾害时,所有管养人员均处于24小时应急战备状态,所有人员均在局公路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地震抢险;当出现Ⅲ级地震灾害时,局管理人员均在公路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在指定地点指挥地震抢险;当出现Ⅳ级地震灾害时,局属各养护单位按照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进行地震抢险救援和其他临时安排事宜的处理。

    五、地震应急处置程序

    (一)震前处置

    1、在接到上级临震预报通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检查和落实抗震救灾队伍、救灾资金、救灾物资和机械设备,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2、局公路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扩大到各组成员参加),通报震情、震级,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3、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局公路地震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进入指挥位置,并按应急预案督促各组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和救灾物资器材准备。

    4、道路检测组要对局管养的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进行一次详细调查,排除险桥险段的安全隐患,确保主要道路震后能通车,特别要做好重点路段及桥梁的抢修保障准备工作。

    5、宣传组立即开展防震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宣传,使广大职工增强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做好救灾宣传工作。

    6、后勤保障组要储备足够的食品、瓶装水及棉衣、棉被、帐篷、防毒面具、应急灯、铁锨、撬杆、汽油、柴油和常用药物、消毒药品等必须的应急物资。

    (二)震后应急对策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在40分钟内进入指挥位置,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震情通报和命令,接受抢险任务,具体部署道路、桥梁的抢险、抢修工作。

    2、道路监测组应迅速查清道路、桥梁受损情况,道路保畅组应立即组织公路保畅抢修突击队进入现场抢修中断道路和桥梁,如需架设临时桥梁时,抢修应急分队应立即携带架桥设备进入现场,保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抢修任务,确保道路畅通。

    3、特殊情况下,抢险救灾组应集中所有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抢修重点路段和桥梁,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抢险救灾组立即进行被埋压人员的抢救、重伤员的救治。

    (三)震后交通疏导

    当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如果主要路线控制性构造物发生坍塌,造成交通中断或阻塞的,根据“路线等级越高,设计抗震烈度越大,抗震能力越强”的原则,可通过其他路段迂回。

    六、恢复和重建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地震灾害损坏公路设施的严重程度进行区别处理,若通过应急处置或局实施养护维修工程后能恢复原有功能或组成部分,则局自行恢复处理;若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较大、超出局处置能力,则在保证车辆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制定详细的恢复重建计划,报请省局批复后再行实施。

    七、监督管理与责任奖惩

    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地震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或不符合实际的条文,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局对积极参加地震抢险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将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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