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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博娱乐城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作者:    日期:2016-06-30 15:03:11    点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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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局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突发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引起的社会危害,及时排除险情,有序组织、调配公路应急救援设备、物资、救援队伍,恢复公路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需要,保障局管养道路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局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预案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公路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局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

    各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管养范围内的国家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专用道路的公路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局提供公路道路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

    五、工作原则

    (一) 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公路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常态下的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二)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是在局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部门、科室、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三)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建立健全局及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六、应急预案体系

    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该预案是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局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

    (二)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是局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公路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由局制定并实施。包括《兰州公路管理局桥梁突发事件安全应急专项预案》、《兰州公路管理局冰雪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兰州公路管理局地震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兰州公路管理局二级收费公路区域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等。

    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系

     

    根据局实际,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由局机关各部门(科室)、局属各单位(段、所、中心)两级机构组成,同时设立两级应急办公室。

    一、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机构组成

    为加强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局处置公路突发事件、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事件的最高指挥、议事和协调机构,下设六个行动小组,包括应急办、宣传协调组、现场指挥组、交通安全组、后勤保障组、工程技术组,由局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养路计划科、安全管理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审计科、人事劳资科、技术科、局后勤服务中心、局试验检测技术服务中心,事发地局属单位有关人员及局领导组成。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局长

    指 导 员:党委书记

    副 组 长:主管养护生产的局领导

    主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

              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成    员:党委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养路计划科科长

    审计科科长

    人事劳资科科长

    安全管理科科长

    技术科科长

    专职桥梁工程师

    财务资产管理科科长

    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局试验检测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事发地局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二)领导机制

    应急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除了重大应急方案需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集体开会研究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组成人员及应急保障队伍都必须严格听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命令,不折不扣地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以保证政令畅通,协调统一,不得以商量应急措施为名,拒不执行组长的命令而贻误应急处置时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组成人员及应急保障分队负责人在应急处置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并及时向组长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三)公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局一、二级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负责局应急材料、应急装备、应急保障队伍的调度指挥,组织好重点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3、根据需要,与厅属其他单位或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 根据省厅、局或兰州市政府的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当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或省厅、局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按照市政府或省厅、局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6、当突发事件由局属各单位负责处置时,根据局属单位的请求,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7、当公路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达到“重大事件”的等级时,向省公路局和市政府报告局公路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四)局属各单位公路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及职责

    局属各单位(段、所、中心)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养管站负责人组成,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局应急处置领导机构的指令,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

    局公路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处置方案的制定,应急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的调用,人员调配,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办公室主任由养路计划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养路计划科、安全管理科、技术科、财务资产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局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应急办公室,要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高效精干。

    三、各行动小组工作职责

    (一)应急办

    1、贯彻执行公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传达局应急工作的调度指令。

    2、制定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规划,拟定、修订局公路突发事件各项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督导实施。

    3、负责与省厅、局应急管理机构和厅属其他单位、兰州市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日常事务。

    4、指导局属各单位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的各项应急预案。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负责收集、汇总局属各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及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审核汇总后交由局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将重要应急信息上报省局应急办。

    6、督促局属各单位搞好应急物资储备点的建设与管理、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7、指导局属各单位应急培训和演练。

    8、组织开展好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预案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局处置公路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9、建立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应急值班工作,并负责检查、督导。

    10、完成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协调组

    协助局公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局机关有关科室及时发布公路突发事件信息,加强局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完成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由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三)现场指挥组

    1、负责应急处置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由局领导组成。

    2、负责进行应急物资、机械设备的计划、储备和调运工作,并根据局公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进行应急装备的调运和维护工作。由养路计划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局后勤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3、负责拨付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应急物资、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工作。由财务资产管理科有关人员组成。

    4、负责建立有效地监督和评估体系,对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和规范。由纪委、审计科有关人员组成。

    5、负责事发地应急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按照局公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集结应急保障队伍、携带必要的应急抢险工具、配合局后勤服务中心将队伍调度到应急抢险指定位置;同时负责公路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由事发地局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四)交通安全组

    负责对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进行指导和提出(五)后勤保障组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负责人员食宿、交通工具调度及机械设备的油料供应。由养路计划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局后勤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六)工程技术组

    负责制定突发事件、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引起的局管养范围内的交通中断、阻塞或交通基础设施损坏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并对局属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自然灾害引起的公路突发事件,负责提出紧急处置和预防管理措施,并组织和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抢修、保通、疏导和运力组织等工作;负责组织对自然灾害引起的公路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工作;负责安排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养路计划科、技术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局试验检测技术服务中心、局后勤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第三章  预防与预警机制

     

    局机关各部门、科室和各单位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应急办要加强同省局应急办和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灾害天气及其他有关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提醒局属各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不折不扣地坚持巡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突发事件信息并逐级上报,同时采取一定的应急措施。

    一、涉及公路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包括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地点、路线名称、编号、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通车时间、已造成道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挤压的车辆数量和排队长度、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

    (二)自然灾害信息。包括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翻浆等信息,这些信息主要由局属各单位与防震减灾部门联系以及通过上路巡查获取。

    (三)突发事件信息。包括桥梁、涵洞突然发生坍塌、上部结构开裂,以及暴力抗费堵塞收费站等需要封闭交通或绕道行驶的突发事件信息。

    (四)恶劣天气信息。包括大风、暴风雨、中到大雪以及路面结冰信息。

    (五)重大恶性安全事故影响信息。包括公路及路网建设项目发生恶性安全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造成公路中断、阻塞情况、已造成基础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

    二、预警信息的分级

    公路突发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三级,具体分类如下:

    1、一级预警,为大到暴雨(雪)、浓雾、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损毁、中断等信息,以及大中桥梁突发事件,因通行费征收等引发的暴力抗费、围堵收费站点等事件。由局上报省公路管理局同意,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报省公路管理局、市政府。

    2、二级预警,为中到大雨(雪)、中雾,小桥、涵洞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恶性事故影响事件。由局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应急预案,同时报省公路管理局。

    3、三级预警,为出现小雨(雪)、淡雾天气,使主行车道出现大面积结冰、积水,公路交通出现拥堵现象以及公路上发生较大交通事故而使车辆出现堵塞的信息。由局属各单位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应急预案,同时报局及局应急办。

    三、预警状态

    当出现一级预警信息时,所有养护人员均处于24小时应急战备状态,所有人员均在局公路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到事发地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当出现二级预警信息时,局管理人员须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到事发地指挥应急保障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当出现三级预警信息时,事发地局属养护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均上路清除路面积雪和其他障碍物,进行打冰、防滑、清除路面积水以及协助交管部门清除交通事故产生的路障。

      四、信息报告

    当恶劣天气(雨雪)以及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产生前,应急办要与气象、防灾部门及时联系,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当以上灾害发生后,在第一时间由发现者或公路巡查人员将灾害信息告知养管站(工区)负责人,再由养管站(工区)负责人将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最后由本单位领导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的同时,根据应急信息级别及本单位处理能力,将应急信息报告局应急办或局领导,若发生特大或大型交通事故,使局管养的部分路段发生损毁、中断、阻塞等突发事件,则由事发地局属单位在第一时间与交管部门核实情况后,将应急信息报告局应急办或局领导;若发生暴力抗费围堵收费站的事件时,当班收费班长、收费站站长、收费所所长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信息逐级报告给局应急办和局领导。局应急办接到以上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将应急信息通过电话报告局主管和分管领导。同时,若发生的公路突发事件影响程度达到《甘肃省公路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与处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它突发事件引起的高速公路可能中断或阻塞2小时以上、国省干线公路可能出现中断或阻塞5小时以上,出现人员重伤或死亡1人以上、因通行费征收等引发的冲突纠纷、堵塞收费站点等事件)所规定的条件时,局应急办必须按照《办法》所要求的程序,及时向省公路管理局应急办报送局管养路段内发生的公路突发事件信息,同时向局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报送情况。

    五、应急响应

    按照统一领导、快速处置的原则,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应急办根据预警级别,在第一时间向局各部门、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发布应急信息,局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突发事件类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局属各单位按照预警级别处于不同的预警状态,并接受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同时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随时赶赴应急处置现场。

    六、应急处置

    (一)集结应急保障队伍

    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信息报告后,迅速核实情况,并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就近、适用、迅速”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将需要应急抢险的队伍数量、装备、要求通知附近的、有应急抢险能力的局属单位,被通知到的局属单位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要求迅速集结队伍并由财务资产管理科紧急调用运输车辆,以最快的速度将应急抢险队伍运至应急处置的指定位置。

    (二)紧急调用应急物资

    局公路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制定的应急抢险方案的要求及现场情况,迅速制定出应急抢险所需物资种类与数量的计划,由养路计划科、财务资产管理科紧急调用车况较好、能够满足运力需要的局属各单位车辆,同时由应急指挥部派出身体素质好、年轻力壮、责任心强的应急分队,依据“方便、快速”的原则,将就近的应急物资储备点储存的所需物资迅速装至运输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运达应急处置地点;若就近的应急物资储备点储存的应急物资数量与种类不能满足应急抢险的需要,则养路计划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在征得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后,迅速制定运输计划,将合适的物资储备点储存的应急物资快速运至指定地点。

    (三)紧急调用机械设备

    局应急机械设备坚持“一物多用、平战两用”的原则,即平时,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机械设备用于日常养护与维修,同时进行设备维护,并始终保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紧急情况下,用于应急抢险。因此,在应急状态下,财务资产管理科应根据应急指挥部制定的应急抢险方案和计划,迅速征用局属各单位车况较好的大型机械设备,安排技术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为驾驶员,以最快的速度将机械设备运至应急抢险现场;若大型设备不能在短时间内到达抢险现场,财务资产管理科可安排应急抢险保障中心的平板拖车拉运大型设备,紧急情况下可租赁社会上的大型运输车辆拉运设备,同时财务资产管理科在满足现场抢险需要的前提下,还应准备一定数量的车辆机械,以备抢险情况发生恶化后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以上几项工作必须同时展开。2、应急指挥部制定应急抢险方案的同时,安全管理科也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案,并派专人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督应急抢险各环节、各工序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并采取进一步的安全管理措施,以保证应急抢险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3、养路计划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局后勤服务中心在应急抢险的过程中,必须保证车辆、机械的油料供应,紧急情况下可与兰州市石油公司联系,调用加油车进行现场加油。4、在应急物资调运的过程中,养路计划科需派专人与物资储备点所属的局属单位联系,及时补充应急物资,以备急需。

    (五)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养护站(工区、养护队)、公路管理段、收费站、收费所、高速养护工区、高养中心,应急抢险保障中心,根据自身的处置能力进行先期处置,同时,事发地局属单位负责人将事件信息逐级上报局应急办和局主管领导,应急办核实信息后判断预警级别,并报告局领导,局领导审核突发事件情况后指示应急办向局属有关部门、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局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和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告省公路管理局应急办,之后局属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预警级别处于相应的预警状态,并组织和装备好应急保障队伍;财务资产管理科、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将应急队伍运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应急队伍食宿;养路计划科、财务资产管理科调运应急物资及机械设备到应急现场,养路计划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机械、车辆油料供应;安全管理科全程负责应急抢险现场安全管理;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在组长的带领下到抢险现场指挥应急抢险或处置暴力抗费事件,必要时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以及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暴力抗费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公室通过各种合适的形式解除预警状态,应急队伍、机械设备由财务资产管理科、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安全返回,最后由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全面清理和总结事件发生、发展、处理的全过程以及经验教训,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公路管理局。

    七、应急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局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一)应急保障队伍:局从全体干部职工中挑选了政治觉悟高、身体素质强的职工281人组建了应急抢险突击队13支,进行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材料储备:局在原有物资储备点的基础上,整合物资储备资源,按照局属各单位应急抢险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设改造了物资储备9处,储备了96种应急物资。

    (三)应急装备:局根据各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挑选了思想品质好、驾驶技术精的职工和车况良好的机械设备组成了局应急装备储备库。

    (四)资金保障:局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足额拨付应急专用资金用于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应急材料储备和应急装备购置和维修保养。

    (五)通信保障:目前,局与局属各单位之间已建立通畅、快速的通信联络渠道。应急值班电话及传真保持24小时通畅。

    八、恢复和重建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突发事件损坏公路设施的严重程度进行区别处理,若通过应急处置或局实施养护维修工程后能恢复原有功能或组成部分,则局自行处理;若公路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较大、局无法独自恢复,则在保证车辆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制定详细的恢复重建计划,报请省局批复后再行实施。

     九、预防和控制措施

    为了尽可能的预防和减少公路突发事件的发生,局属各养护单位要加强预防性养护工作,冬季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做好打冰防滑工作;夏季及时疏通边沟、清理桥涵淤积物、维修桥涵防护构造物;收费所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厅局的收费政策,做到按章收费、文明服务,广泛宣传收费政策,提倡“委屈服务”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加强与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络,遇有暴力抗费阻塞收费站的事件发生,快速及时的报告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做到预防与处置并举,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局属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易发生公路灾害、突发事件的地段和危险源(区)进行调查、登记、定期检查和监控,条件具备时进行风险评估,以便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对易发突发事件的油点、养护站、收费站要配备灭火器、应急救援车辆、通讯设备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现场须注明使用方法、标明安全撤离路线以及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等,将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监督管理与责任奖惩

    应急办及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或不符合实际的条文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局对积极参加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将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本预案由兰州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实。《兰州公路总段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兰总养[2009]1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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